小保险筑起农村大保障
业务分散成本高 “历经四年的探索,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通过创新产品和经营模式,不断提高农民保险意识,扩大人身保险覆盖面,使居住在偏远农村的农民买得起、买得到保险,为缓解意外事故和疾病等风险对农村家庭的冲击做出了积极贡献,获得了广泛关注和认可,实现了农民得实惠、政府得民心、公司得市场、行业得美誉的多赢局面。”徐明光说。 然而,当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还面临着不少困难。据悉,2009年山东省政府组织召开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会,多家保险公司均有试点目标,但此后多未实质性推开。对保险公司来说,小额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本高、利润薄,多数公司不愿涉足。 徐明光向笔者透露,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的难点不在于条款设计和售后服务,而在于业务太分散,保险公司需要“一张张保单、一个个村子的去收费”。 “成本高制约保险公司的积极性。”作为2010年山东省教育厅《新农村建设中社会保障制度研究》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实践困境与对策》一文如是指出,“农村居民分布较为分散,农村地区公路、银行等基础设施较差,所以无论是通过银行网点销售保险产品,还是保险公司直接销售,都将面临着基础设施差、销售成本高的压力;在承保、理赔时,保险人员要进村、入社,从而加大了保险经营的成本”。 对此,徐明光建议,小额人身保险可按农村、城镇、中心城市、社区、企业等不同标准,划分成不同的区域集中推广,让更多的人得到实惠。同时,对保险公司来说,小额人身保险客户群体庞大起来后,投保人的家人也会逐渐成为潜在客户。 此外,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也需要政府进一步引导。“在小额人身保险的低保费水平下,如果没有政府引导,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太高。只有政府引导加保险商业行为,动员部分社会资金,才能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来做社会服务。”徐明光说。 “在小额人身保险推广的过程中政府政策的支持不可或缺。”岳文成建议将小额人身保险纳入各级政府的服务民生项目,建立全省工作协调机制,探索财政、税务、民政、农工办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互动,通过制度环境的构建为小额保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